交控科技(688015):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原标题: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交控科技(688015):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仔细审阅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中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合作研发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在相关项目的技术优势,合作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投资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投资参股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有利于调整公司的资产结构,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使公司的投资方式更为多样化,有利于分散单一渠道投资的风险。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及时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有效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为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议案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候选人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具备胜任相关岗位职责和要求的能力。其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议案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候选人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具备胜任相关岗位职责和要求的能力。黄勍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无异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其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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