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00268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况的核查意见

原标题:华东重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东重机(00268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
情形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以及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等)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尹澎华 吴烨楠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2月 4日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暂无相关文章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