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监管食品安全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包括以假充真、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等,引发社会关注。民以食为天,要进一步严防严控风险隐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水平,让人民群众吃得更安全、更营养。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协同共治“餐桌污染”,以严格监管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当前,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4%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也要看到,美味背后暗藏隐忧。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与食品相关的投诉高达4.8万余起。从食品变质、发现异物,到用餐后引发身体不适等问题,无不反映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担忧。随着网络订餐、直播带货、生鲜配送等新业态和新模式的走红,食品安全监管迎来了新的挑战。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监管必须坚持“零容忍”。保障食品安全,关键在于落实责任。通过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分担和风险共担机制,明确企业、属地、行业、部门等各方责任,形成权责明晰的责任链条;持续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制度,推动责任机制顺畅运行、责任各方履职尽责,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细落小落实。

“零容忍”监管食品安全

  要强化“从严”的监管举措。各有关部门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种植养殖源头治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铁拳”“利剑”“昆仑”“国门守护”等专项行动,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要完善“共治”的安全大局。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树牢主体意识,加强全员教育,严守诚信自律,坚持用品质赢得品牌、用品牌赢得市场;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消费者也应积极行动起来,强化社会监督和科普宣传,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深化巩固“全民共建、社会共治、人人共享”的工作格局。(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郭静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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