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603318):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原标题:水发燃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水发燃气(603318):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修订《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事项
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结合公司具体实践,对《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在独立董事独立性、职责定位、履职方式、任职管理、履职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进行修订和完善。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事项
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有利于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水发派思燃气系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夏同水


吴长春


王 华


签署日期:2023年 12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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