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600509):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原标题: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富能源(600509):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 005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1月 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
监事,1月 8日上午 10:30分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张
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
进行逐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申请2024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 85.62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将依
据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用于安排公司本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快捷保理融资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商票保贴及商票保证业务等。

2024年银行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亿元)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 3
2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10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3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7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4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 3
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1.50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5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5
1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1.50
1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1
1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4.32
13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3
1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5
15 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5
1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5
1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2
18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 2.50
19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 10.80
2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兵团分行 3
2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1
  合计 85.62
此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银行授信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关于公司2024年度长期贷款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18亿元的长期借款。

此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长期贷款计划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4年度向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共计 8亿元的担保,
用于其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其中:向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新增 5亿元担保,向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新增 3亿元担保。

此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之
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临 007《关于预计 2024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临00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拟定的回购股份方
案,具体方案如下:
5.0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4、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若回购期内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时间超过 10个交易日
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
额;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9.00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 2,222,223股至
3,333,33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6%至0.24%。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
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6、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
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以公司管理层实施股份回购的成交价格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7、回购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8、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按回购上限金额)   本次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金额)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比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比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51,415,017 83.49% 1,148,081,684 83.45% 1,149,192,794 83.47%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27,617,590 16.51% 227,617,590 16.55% 227,617,590 16.53%
合计 1,379,032,607 100% 1,375,699,274 100% 1,376,810,384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限售股解禁等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9、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流动资产约61.68亿
元,总资产约234.7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73.54亿元,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3,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0.49%、0.13%、0.41%。

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营运资金充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良好,公司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0、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
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1、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
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上
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2、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刘伟先生在提议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
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提议人刘伟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3、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自回购之日起十日内全部予以注销。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4、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
抵债的情况。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5、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
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决定回购股份具体时间、
价格和数量
(3)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后,授权本次回购方案可自
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
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或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等,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
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
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临00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测算,在市场价格不发
生较大变动以及公司关联交易业务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
2024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材料及商品不超过 8,600.00
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各种产品不超过10,600.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
劳务不超过13,6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09,500.00
万元,其他交易不超过1,000.00万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临010《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申
请 2024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长期贷款计划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4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及相关子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临 006《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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