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深圳能源REIT (180401):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三年第四季度及全年主要运营情况的临时公告

原标题:鹏华深圳能源REIT :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三年第四季度及全年主要运营情况的临时公告

鹏华深圳能源REIT (180401):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三年第四季度及全年主要运营情况的临时公告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二〇二三年第四季度及全年主要运营情况的临时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15日

1. 基础设施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深圳能源 REIT
基金主代码 1804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7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 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 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 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试行)》等
2. 涉及的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

基础设施 项目公司 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电力”)  
项目概况 基础设施项目为深圳能源东部电厂(一期)项目  
  项目(资产) 名称 深圳能源东部电厂(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下沙秤头角
  所处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建设内容和规 模 东部电厂(一期)项目包括天然气发电机组及不动产建筑,地上建筑面 积共计约3.16万平方米,宗地面积约3.96万平方米。
外部运营管理机构名称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  
3. 基础设施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5号——临时报告(试行)》第 3.3条、3.5条、3.6条之规定,本基金项下东部电力 2023年第四季度内上网电量同比变动超过20%,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1)东部电力2023年四季度及全年主要经营数据
2023年四季度,东部电力当季上网电量为 68,366.10万千瓦时,同比变动-24.40%;当季电费收入为 36,801.31万元,同比变动-15.85%;当季毛利率为-10.65%,去年同期毛利率为-2.17%;当季平均售电单价为0.6083元/千瓦时(含税),同比上升11.31%。

从全年数据来看,2023年全年上网电量为 378,515.50万千瓦时,同比变动 0.90%;电费收入为190,041.24万元,同比变动 3.27%,东部电力全年整体运营情况良好。2023年全年平均电价约为0.5673元/千瓦时(含税),同比上升 2.34%,较招募说明书披露现金流预测 2023年平均电价 0.484元/千瓦时(含税)超出17.21%。


  2023年四季度   2023年前三季度   2023年全年  
  数值 同比变动 数值 同比变化 数值 同比变化
上网电量 (万千瓦时) 68,366.10 -24.40% 310,149.40 8.94% 378,515.50 0.90%
电费收入 (人民币,万元, 不含增值税) 36,801.31 -15.85% 153,239.93 9.25% 190,041.24 3.27%
注:当前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2)经营情况变化的原因分析
因市场供需情况、电网代购电量安排以及经营策略等原因,东部电力每年各季度上网电量可能呈现同比变化;但在天然气长协稳定供应期内,本项目全年用气量和上网电量基本稳定。2023年经营情况也呈现这一特征,前三季度上网电量同比上升,因此四季度用气量及相应上网电量同比下降,全年经营指标平稳。本季度电费收入同比下降幅度小于上网电量变动幅度,主要因为本季度平均电价水平高于上年同期。本季度毛利率为负,主要因为本项目检修费用一般发生在一、四季度以及全年浮动运营管理服务费在四季度计提所致;相较上年同期毛利率有所降低,主要原因为四季度仍需发生检修费等营业成本,同时电费收入同比降低。本披露事项已经外部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3)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基金管理人、运营管理机构、项目公司将继续紧密合作,持续关注基础设施项目生产经营情况,积极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促进运营稳健,努力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4.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分析
基础设施项目四季度和全年的上网电量、电费收入的同比变化,将一定程度上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可供分配金额。实际可供分配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5.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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