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以下简称《保障办法》)经省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省长金湘军签发第307号政府令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1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有关内容。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纳入了征管范围,税务部门的管理服务对象覆盖自然人、企业法人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群体,原有的《山西省税收保障办法》规定的一些制度和措施已经难以满足当前税收工作的需要,省税务局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聚焦“高质量”立法,通过定点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多次论证修改,起草了《山西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
《保障办法》共五章34条。以山西原有的保障制度为基础,结合近年来税务部门征管职责逐渐拓展、服务质效持续提升、征管改革深入推进等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税务机关、政府组成部门、行业组织的职责,以及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各环节各领域的信息共享和征管协同,构建了以政府组织领导、多方协作配合的税费服务和征收管理新格局,为推进税收共治提供了法治保障。
近年来,山西省税务部门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连续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打造了“一次不用来,税费全办好”服务品牌,推出了“晋享税惠”智能推送、办税窗口抖音同步直播等多场景产品,开展了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税务“镇”兴计划等特色举措,始终致力于提高税费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
《保障办法》总结提炼了山西税务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经验做法,以“高效便民”为主基调,设立“税费服务”专章,突出税费服务理念,围绕“税费宣传、咨询辅导、办税缴费、权益保护、信用管理、涉税专业服务”等内容,明确了税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以“数据赋能”优化税费服务、加强政策落实;强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实施守信激励措施;深化“银税互动”,助力中小微市场主体解决资金短缺的发展难题;完善税费争议化解机制,高效妥善处理各类税费矛盾;加强涉税专业服务监督管理,督促相关机构提升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水平。
“山西税务将进一步统筹协调税务部门与涉税各方主体力量,持续推进税费政策服务协同、强化跨部门涉税费信息共享、深化部门间执法联动、促进税务司法合作,最大力度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实现部门合作共赢,最大程度激发社会各界协税护税的意识。”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杜飞彪在会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