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29日消息,杭州祥隆物流有限公司因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被长兴县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1月04日10时04分,长兴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01省道10K+350M路段检查时发现杭州祥隆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祥隆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杭州祥隆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构成了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