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翔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原标题:百翔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873850 证券简称:百翔科技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浙江百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百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年 11月 24日召开。根据《公司法》《浙江百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 1-6月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3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 1-9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更正后的信息能够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附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附注进行了专项审核、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百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述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3年 6月 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出具《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述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百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该议案。

(八)《确认公司最近三年一期(2020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在 2020年 1月 1日-2023年 6月 30日期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的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的内容合法有效,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确认程序。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一期(2020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2020年 1月 1日-2023年 6月 30日)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百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浙江百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百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1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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