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达股份(00123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永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永达股份(00123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永达股份 股票代码:001239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Xiangtan Yongda Machinery Manufacturing Co., Ltd. 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 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3年 12月 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永达股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 2月 17日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配套规则发行定价,上市后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10%。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同。如本上市公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特别提示 ....................................................................................................................... 1
目录 ............................................................................................................................... 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 4
一、重要声明......................................................................................................... 4
二、主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4 三、特别风险提示................................................................................................. 6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 9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9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9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2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3
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债券情况....... 13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5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16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7 六、本次发行后上市前的股东人数及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的情况............... 17 七、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 18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 21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21
二、发行价格....................................................................................................... 21
三、每股面值....................................................................................................... 21
四、发行市盈率................................................................................................... 21
五、发行市净率................................................................................................... 21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21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2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22 九、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 23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3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23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23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 24
一、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24
二、公司 2023年 1-9月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 24 三、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 25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7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27 二、其他事项....................................................................................................... 27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 29
一、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29
二、上市保荐人的有关情况............................................................................... 29
三、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29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 31
一、相关承诺事项............................................................................................... 31
二、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60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60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日报(www.zqrb.cn)、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和中国日报网(cn.chinadaily.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主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4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47,786,43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9.9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
动性不足 发行市盈 上市公司 年),发行 证指数有 时参考。 风险。 率高于同 协会颁布 人所处行 公司发 业平均水 《中国上 为金属制 的行业最 的风险 公司协会 业(C33 一个月平 市公司行 截至2023 静态市盈
证券简称 2022年扣 非前 EPS (元/股) 2022年扣 非后 EPS (元/股) T-3日股 票收盘价 (元/股) 对应的静 态市盈率- 扣非前 (2022 年)
新强联 0.8811 0.9019 33.10 37.56
振江股份 0.6663 0.2227 25.40 38.12
海锅股份 0.8784 0.8050 25.51 29.04
吉鑫科技 0.1590 0.1570 3.98 25.04
泰胜风能 0.2940 0.2050 9.82 33.40
- - - 32.63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 2023年 11月 27日(T-3日)。

注 1:2022年扣非前/后 EPS计算口径: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3年 11月 27日)总股本。

注 2:计算 2022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时,剔除异常值振江股份。

注 3: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为 12.0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5.64倍,高于可比公司 2022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 35.41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年 11月 27日(T-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5.72倍,超出幅度为 38.56%,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六)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公司的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尽管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预期效益良好,但募投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和达产期,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公司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可能不会与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

在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七)炒作风险
投资者应当关注主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关注相关全部风险因素的描述,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一)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面临的技术风险、经营风险、内控风险、财务风险等将贯穿整个经营过程,此外,宏观经济波动、客户自身发生重大变化亦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部分风险影响程度较难量化,若上述单一风险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诸多风险同时集中出现,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经营业绩出现波动甚至下滑。在极端情况下,不排除出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当年即亏损或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同比下滑 50.00%以上的情形。

(二)主要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4.92%、90.53%、81.02%、86.10%,客户集中度较高,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华中地区。若未来公司的主要客户出现业绩波动、财务状况恶化、市场需求严重下降等负面情形,将可能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三)主要原材料依赖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59.52%、60.83%、61.18%、60.28%,钢材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80.42%、82.50%、75.90%、73.39%,系公司生产成本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利润总额对钢材价格的变动较为敏感,假设保持其他因素不变,若钢材采购价格增长 10.00%,将导致报告期各期利润总额分别下降 36.19%、33.13%、23.93%、25.95%;若钢材采购价格分别增长 27.61%、30.17%、41.83%、38.52%,利润总额下降为 0,公司达到盈亏平衡状态。公司目前的生产所需钢材主要向华菱集团采购。若未来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生产所需钢材出现供给紧缺,而公司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合格的替代供应商,则可能会对公司交付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此外,钢材的供应商议价能力较强,若未来出现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快速、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下游客户,则公司的经营业绩会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四)经营性现金流量状况不佳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163.88万元、6,593.97万元、-2,423.01万元、1,240.94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 6,177.23万元、8,866.50万元、9,305.24万元、4,051.4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该等差异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业务规模增长较快,存货和经营性应收项目金额较大所致。如后续公司未能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下游客户票据支付比例持续上升或上游供应商信用政策收紧,都将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佳,使得公司面临资金周转风险。

(五)劳务用工相关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不可避免地使用劳务外包。如果劳务外包公司出现劳务用工短缺的情况,或者劳务外包用工过程中,因管理不善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或劳务纠纷等情形,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证监许可[2023]185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112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永达股份”,证券代码为“001239”。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 47,786,43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3年12月 12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3年 12月 12日
(三)股票简称:永达股份
(四)股票代码:001239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24,00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6,00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4,778.6439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9,221.3561万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永达股份 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永达股份 1号资管计划”),实际获配股数为 4,979,253股,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的 8.30%,获配股数对应金额为 59,999,998.65元。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湘潭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734,439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6.22%,获配股数对应金额为 44,999,989.95元;湘潭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489,626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4.15%,获配股数对应金额为 29,999,993.30元。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股份限售、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采用向参与战 条件的网下投 限售 A股股份 网上发行”)相 票中,网上发 圳证券交易所 采用比例限售 算)限售期限为 配的股票中,9 易之日起即可 证券交易所上 份数量为 1,010, 的 1.68%。 股份可上市交 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 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合的方式进行。 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 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 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 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 43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 日期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占比(%)
沈培良 91,800,000 38.25
傅能武 21,600,000 9.00
邓雄 14,400,000 6.00
彭水平 8,820,000 3.68
沈熙 8,460,000 3.53
沈波 8,460,000 3.53
沈望 8,460,000 3.53
张强强 7,200,000 3.00
袁石波 5,400,000 2.25
兰伟 5,400,000 2.25
小计 180,000,000 75.00
永达股份 1号资管 计划 4,979,253 2.07
华菱津杉(天津) 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3,734,439 1.56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占比(%)
湘潭股权投资有限 公司 2,489,626 1.04
小计 11,203,318 4.67
网下无限售股份 9,067,439 3.78
网下限售股份 1,010,243 0.42
网上发行股份 38,719,000 16.13
小计 48,796,682 20.33
240,000,000 100.00  
注: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系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市规则》第 3.1.2条相关规定,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如下: “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亿元。”
公司 2020年度至 2022年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6,140.23万元、8,273.98万元和 8,114.95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77,571.92万元、100,266.37万元、83,300.42万元,因此,公司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00万元,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亿元,符合选择的上市标准。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即:
1、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债
券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身份 任职起 止日期 直接持 股数量 (股) 间接持 股数量 (股) 合计持 股数量 (股) 占发行前 总股本 持股比例 (%)
沈培良 董事长 2021年 9月 29日至 2024 年 9月 28日 91,800,000 - 91,800,000 51.00
傅能武 董事、总经 理 2021年 9月 29日至 2024 年 9月 28日 21,600,000 - 21,600,000 12.00
刘斯明 董事、董事 会秘书 2021年 9月 29日至 2024 年 9月 28日 - - - -
沈望 董事 2021年 9月 29日至 2024 年 9月 28日 8,460,000 - 8,460,000 4.70
洪波 独立董事 2021年 12月 25日至 2024 年 12月 24日 - - - -
旷跃宗 独立董事 2021年 12月 25日至 2024 年 12月 24日 - - - -
刘异乡 独立董事 2021年 12月 25日至 2024 年 12月 24日 - - - -
张亚军 监事会主席 2021年 9月 29日至 2024 年 9月 28日 - - - -
刘权 监事 2021年 9月 29日至 2024 年 9月 28日 - - - -
潘浩 监事 2021年 12月 25日至 2024 年 12月 24日 - - - -
韩文志 副总经理 2021年 9月 29日至 2024 年 9月 28日 - - - -
刘果果 副总经理 2021年 9月 29日至 2024 年 9月 28日 - - - -
雷志勇 副总经理 2021年 9月 29日至 2024 年 9月 28日 - - - -
陈少华 副总经理 2021年 9月 29日至 2024 年 9月 28日 - - - -
唐曙光 副总经理 2021年 9月 29日至 2024 年 9月 28日 - - - -
             
姓名 职务/ 身份 任职起 止日期 直接持 股数量 (股) 间接持 股数量 (股) 合计持 股数量 (股) 占发行前 总股本 持股比例 (%)
陈喜云 财务负责人 2021年 9月 29日至 2024 年 9月 28日 - - - -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未对外发行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无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公开发行前,沈培良持有公司 51.00%的股份,且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 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等,沈培良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外,股东彭水平、沈熙、沈波、沈望系沈培 良一致行动人。其中,彭水平系沈培良之妻,持有公司 4.90%股份;沈熙、沈 波、沈望均系沈培良与彭水平之子女,分别持有公司 4.70%股份。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70.00%的股份。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沈培良持有公司 91,800,000股,占公司本次发 行后股份总额的 38.2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沈培良先生,出生于 1968年 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学学 历。1990年至 2002年,以个体户身份经营木材贸易等生意;2002年 5月至 2016 年3月,任湖南省良新极板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7月创办公司以来, 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2017年 12月至今,任湘潭永达置业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数量 (股) 占比 (%) 数量 (股) 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91,800,000 51.00 91,800,000 38.25
21,600,000 12.00 21,600,000 9.00
14,400,000 8.00 14,400,000 6.00
8,820,000 4.90 8,820,000 3.68
8,460,000 4.70 8,460,000 3.53
8,460,000 4.70 8,460,000 3.53
8,460,000 4.70 8,460,000 3.53
7,200,000 4.00 7,200,000 3.00
5,400,000 3.00 5,400,000 2.25
5,400,000 3.00 5,400,000 2.25
- - 4,979,253 2.07
- - 3,734,439 1.56
- - 2,489,626 1.04
- - 1,010,243 0.42
180,000,000 100.00 192,213,561 80.09
二、无限售流通股

- - 9,067,439 3.78
- - 38,719,000 16.13
- - 47,786,439 19.91
180,000,000 100.00 240,000,000 100.00
注 1: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注 2:公司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注 3:公司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六、本次发行后上市前的股东人数及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的情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 83,486名,其中前十大股东持有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沈培良 91,800,000 38.25
傅能武 21,600,000 9.00
邓雄 14,400,000 6.00
彭水平 8,820,000 3.68
沈熙 8,460,000 3.53
沈波 8,460,000 3.53
沈望 8,460,000 3.53
张强强 7,200,000 3.00
袁石波 5,400,000 2.25
兰伟 5,400,000 2.25
180,000,000 75.00  
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总体安排 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 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股份数量的 10.37%。本 数量的 18.67%。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 似安排的情况 情况 的高级管理人员 参与战略配售 行人的高级管理 泰君安君享永 为 497.9253万 最终战略配售股 发行最终战略配 按时缴纳认购资 核心员工参与本 投资者组成。 员和核心员工参 股份 1号战略配 ,占本次发行股 份数量为622.4065 股数 1,120.3318 。本次发行战略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国泰君安君享永达股份 1号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979,253 59,999,998.65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34,439 44,999,989.95
湘潭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489,626 29,999,993.30

(二)发 1、投资 发行人的 为国泰君 2023年 高级管理 板上市战 管理计划 2、参与 根据最终 253万股 1)名称 2)备案 3)产品 4)募集 5)管理 6)集合 7)实际 人的高级 永达股份 与比例具 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体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安君享永达股份 1 0月 20日,发行 人员、核心员工设 略配售的议案》, 参与本次发行上市 模和具体情况 确定的发行价格, 约占本次发行股 国泰君安君享永 间:2023年 8月 3 码:SAAG60 金规模:6,000.00 :上海国泰君安 划托管人:招商 配主体:实际支 管理人员及核心员 1号资管计划募集 体情况如下: 核心员 员工参 战略配售 第一届董 立资产管 意发行人 战略配 达股份 数量的 8. 股份 1号 1日 元 券资产管 行股份有 主体为上 非永达 金规模为 专项资产管 本次战略配 集合资产管 会第十一 计划参与公 高级管理人 。 号资管计划 30%。具体 略配售集合 有限公司 公司 国泰君安证 份 1号资管 超过 6,000. 计划 设立的专项 计划。 会议审议通过 司首次公开发 员与核心员工 最终战略配售 况如下: 资产管理计划 券资产管理有 划的支配主 00万元,参与
姓名 职务 实缴金额 (万元) 资管计划份 额持有比例 员工类别
沈培良 董事长 2,000.00 33.33% 核心员工
沈望 董事、董事长助理 1,200.00 20.00% 核心员工
刘果果 副总经理 1,050.00 17.50% 高级管理人员
韩文志 副总经理 348.00 5.80% 高级管理人员
陈少华 副总经理 200.00 3.33% 高级管理人员
姜滔 销售部副部长 150.00 2.50% 核心员工
胡蓉花 财务部副部长 142.00 2.37% 核心员工
雷志勇 副总经理 110.00 1.83% 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实缴金额 (万元) 资管计划份 额持有比例 员工类别
林雅 公司办主任 100.00 1.67% 核心员工
唐晓兰 销售部部长 100.00 1.67% 核心员工
龚一帆 审计部部长 100.00 1.67% 核心员工
刘泽臣 安全环境管理部部 长 100.00 1.67% 核心员工
李昱磊 生产车间副主任 100.00 1.67% 核心员工
彭伟 销售部销售经理 100.00 1.67% 核心员工
张亚军 监事会主席、人力 资源部部长 100.00 1.67% 核心员工
杨亮 精益管理部部长 100.00 1.67% 核心员工
6,000.00 100.00% -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本次发行中,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选择系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湘潭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73.4439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6.22%,获配金额合计44,999,989.95元;湘潭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48.962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4.15%,获配金额合计29,999,993.30元。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6,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12.05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 1元。

四、发行市盈率
1、23.31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6.7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1.0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5.6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 2.47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发行人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2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120.331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8.67%,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79.6682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2,959.6682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60.65%;网上发行数量为1,920.0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9.35%。根据《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5,291.06021倍,高于 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00%(向上取整至 500股的整数倍,即 1,951.9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007.7682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0.65%;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3,871.9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9.35%。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 0.0381136200%,申购倍数为 2,623.73398倍。

根据《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38,534,684股,缴款认购金额为464,342,942.20元,放弃认购数量 184,316股,放弃认购金额 2,221,007.80元。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0,077,682股,网下投资者全部缴款认购,缴款认购金额为121,436,068.10元。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84,316股,包销金额为2,221,007.80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总的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31%。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2,3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8,680.5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619.46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12月 6日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51912号《验资报告》。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为 8,680.5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注:本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中已经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

本次发行新股每股发行费用为 1.45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九、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3,619.46万元,发行前公司股东未转让股份。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4.88元/股(按发行人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 0.3877元/股(按照 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节 财务会 绩和财务状 2022年及 2023 )审计并出具 财务数据及相 进行了详细披 月主要财务 会议审议通过 月的财务数据 投资者注意。 计数据及财务 计资料 年 1-6月的财 标准无保留意 内容已在招股 ,投资者欲了 息及经营情 公司 2023年 经审计,公 标如下:
2023年 9月末 2022年末
101,652.26 78,513.22
49,755.08 48,455.62
146,272.44 122,841.32
61.87% 59.67%
61.87% 59.67%
55,774.02 49,543.73
3.10 2.75
2023年 1-9月 2022年 1-9月
59,786.86 58,803.71
7,702.81 7,735.90
8,113.42 8,217.76
6,170.95 6,256.58
5,428.05 5,338.37
0.34 0.35
   
0.30 0.30
11.72% 14.42%
10.31% 12.31%
-2,120.75 -7,408.48
-0.12 -0.41
的营业收入、营 除非经常性损益 净利润和扣除非 2023年 1-9月 ,经营活动产 动幅度超过 30% 经营活动产生的 增加 5,287.73万 金较上年同期增 发行人将其贴现 39万元,导致销 动产生的现金流 经营业绩变动具 行人整体经营 产经营的内外 重大不利变化。 业绩预计情况 绩情况预计如 利润、利润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 常性损益后归属 非经常性损益金 的现金流量净额 ,具体情况如下 金流量净额为-2, ,主要系应收款 加。2022年末, ,使得 2023年 9 商品、提供劳务 量净额较上年同 合理性。财务报 况良好,采购、 环境以及其他可 :
2023年度 2022年度
80,000-93,000 83,300.42
8,670-10,500 9,305.24
7,790-9,180 8,114.95
截至 2023年 10月末,发行人的在手订单金额为 48,451.28万元(含税金额)。

随着盾体和风电行业向着大型化趋势发展,且双馈风电机组需求增加,发行人目前在手订单充足。

根据 2023年 1-9月发行人经审阅的业绩情况,结合审阅报告截止日后发行人的经营状况、预计成本费用以及截至 2023年 10月末的在手订单情况等,发行人预计 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约为 80,000-93,000万元,较 2022年同期变动幅度约为-3.96%-11.64%,预计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8,670-10,500万元,较 2022年同期变动幅度约为-6.83%-12.84%,预计 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7,790-9,180万元,较 2022年同期变动幅度约为-4.00%-13.12%。

发行人预计 2023年度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年基本持平。

上述 2023年度财务数据为发行人初步预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募集 据《上市 2022年 司规范运 募集资金 集资金专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 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作》等规定,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 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开设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发行人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
发行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
发行人 华夏银行湘潭分行营业部
发行人 兴业银行湘潭雨湖支行营业部
发行人 招商银行湘潭分行
发行人 中国建设银行湘潭雨湖支行
发行人 中国农业银行湘潭九华支行
发行人 浙商银行长沙分行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未订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13、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14、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国泰君安作为发行人的保荐人将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 2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表人杨皓月、张贵阳提供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杨皓月先生,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法学硕士,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主持或参与创业板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IPO项目、创业板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创业板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IPO项目、创业板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创业板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创业板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主板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主板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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