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格力电器: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51 股票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3-05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力电器”)于2023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9名(其中董事张军督先生、郭书战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刘姝威女士、王晓华先生、邢子文先生、张秋生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持控股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12名交易对方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受让1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格力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钛”)27,072.32万股股份(占格力钛总股本的 24.54%)增持格力钛,交易作价 101,533.28万元,董事长董明珠女士持有的格力钛股份不参与上述交易。公司受让上述股份后,将合计控制格力钛79,959.26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格力钛总股本的72.47%,其中公司直接持有格力钛 60,692.06万股股份(占格力钛总股本的 55.01%),并通过表决权委托安排拥有董明珠女士持有的格力钛 19,267.20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格力钛总股本的17.46%)。公司受让上述股份后,董事长董明珠女士持有的格力钛股份维持不变。
由于董明珠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同时持有格力钛19,267.20万股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董明珠女士已依法回避表决。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上述交易方案、签署与上述交易有关的文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本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止。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公司增持控股子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
基于对我国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新能源行业和对格力钛未来发展的长期信心,格力电器坚定推进实施新能源战略。公司董事会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以不超过本次交易估值,合理确定购买价格,择机协议受让格力钛合计不超过30,374.28万股股份,不超过格力钛总股本的27.53%(董事长董明珠女士持有的格力钛股份不参与交易),实际成交价格以届时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为准,公司将及时与出让方签订合同并予以履行,并根据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上述授权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交易方案、签署与交易有关的文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本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止。
由于董明珠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同时持有格力钛19,267.20万股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董明珠女士已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已召开 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相关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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