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日前被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98.67万元,并处罚款993.33万元,罚没款合计超过1000万元。
与此同时,时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春江对此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
曾因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被罚没超680万元
此前,广东信汇曾因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被处罚。
2022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的如下规定:未保持交易信息可追溯性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情节严重;超出核准业务类型经营支付业务;超出核准业务地域范围经营支付业务;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交由外包服务机构办理情节严重。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该公司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7.72万元,并处以罚款618.11万元。
同时,时任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赵玉华、王春江时任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春江对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第1项、第4项违法行为均负有直接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赵玉华、王春江处以警告,并分别处罚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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