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GDP为11863.8亿元 同比增长6.4%

  中国经济网1月22日讯 据甘肃省统计局消息,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甘肃省地区生产总值11863.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41.3亿元,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4080.8亿元,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6141.8亿元,增长6.4%。

  一、粮食产量再创新高,畜牧业稳定发展

  全年全省粮食总产量1272.9万吨,比上年增加7.9万吨,增长0.6%。其中,夏粮产量343.6万吨,增长0.4%;秋粮产量929.3万吨,增长0.7%。

2023年甘肃GDP为11863.8亿元 同比增长6.4%

  全年全省猪牛羊禽肉产量156.2万吨,比上年增长10.4%。猪存栏696.0万头,下降0.5%,出栏958.6万头,增长7.0%;牛存栏558.9万头,增长5.1%,出栏261.4万头,增长5.5%;羊存栏2805.8万只,增长8.1%,出栏2558.2万只,增长12.3%;家禽存栏6718.5万只,增长9.6%,出栏9829.6万只,增长30.0%。

  二、工业生产较快增长,企业效益持续改善

  全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7.6%。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4.4%,制造业增长9.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9%。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7.0%,比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快9.4个百分点。

  1―11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46.5亿元,同比下降13.9%,降幅连续5个月收窄。

  三、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工业投资快速增长

  全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5.9%。分领域看,制造业投资增长11.0%,基础设施投资与上年持平,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4.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1.9%;第二产业投资增长30.0%,其中工业投资增长30.1%;第三产业投资下降4.1%。装备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投资比上年分别增长50.2%和19.5%。

  四、市场销售增势较好,出口保持增长

  全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29.7亿元,比上年增长10.4%。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544.2亿元,增长10.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785.5亿元,增长11.3%。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3831.1亿元,增长9.0%;餐饮收入498.6亿元,增长22.7%。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较好,限额以上单位饮料类、烟酒类、粮油食品类、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3.9%、18.1%、9.2%和6.4%。升级类商品销售较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0.6%和13.1%。出行类商品销售带动明显,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3.1%和15.2%。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增长34.7%。

  全年全省进出口总值491.7亿元,比上年下降13.0%。其中,出口总值123.8亿元,增长3.8%;进口总值367.9亿元,下降17.5%。

  五、财政收支较快增长,金融存贷运行平稳

  全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3.5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其中,税收收入698.5亿元,增长1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8.5亿元,增长6.1%。

  年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654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6%;各项贷款余额27490亿元,增长8.3%。

  六、服务业较快恢复,交通运输全面增长

  全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4%。其中,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1.7%、17.7%、12.2%、11.0%和6.6%。1―11月,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1622.8亿元,同比增长16.6%。

  全年全省铁路客运量6200.4万人,比上年增长1.5倍;公路客运量9371.0万人,增长69.0%。铁路货运量9904.6万吨,增长11.8%;公路货运量7.0亿吨,增长9.1%。

  七、居民消费价格平稳运行,工业生产者价格继续下降

  全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5%。分类别看,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食品烟酒、衣着价格分别上涨3.5%、3.2%、1.6%、0.3%和0.2%;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与上年持平;居住、交通通信价格分别下降0.4%和0.8%。在食品烟酒价格中,鲜果、粮食价格分别上涨7.7%和2.6%;鸡蛋、鲜菜、猪肉价格分别下降0.7%、3.7%和14.7%。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1%,环比上涨0.3%。

  全年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下降4.1%,购进价格下降7.5%。12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8%,环比下降1.9%;购进价格同比下降5.7%,环比下降0.5%。

  八、居民收入保持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全年全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11元,比上年增长7.5%。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833元,增长6.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31元,增长7.9%。从收入来源看,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增长9.5%、2.9%、4.0%和6.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3.03,比上年缩小0.06。

  九、常住人口有所减少,城镇化率持续提高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246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9.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71‰;死亡人口22.4万人,人口死亡率为9.0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33‰。从城乡构成看,城镇常住人口136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097万人,减少44万人;城镇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55.49%,比上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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