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信息不准确而被诟病“蹭热度”的思美传媒(002712),近日被证监局立案警示,股价也经历了“地天板”到连跌的境况。
12月4日,思美传媒发布公告称,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暂停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李子木的以上两项职务。为保证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笑河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在此之前,11月29日,思美传媒发布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同时,浙江证监局对思美传媒及其董秘出具警示函。
“蹭热度”
事情的起因为11月27日,有投资者提问思美传媒,抖音上线了抖音超市,公司作为抖音的长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关业务与抖音超市合作?对此,思美传媒回应,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消息发布的当天,思美传媒股价便上演了“地天板”。
然而在11月27号收盘后,思美传媒又在互动平台更改了说辞,称公司所谓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
抖音超市是抖音电商旗下的业务,由抖音电商自运营。抖音这项业务类似京东超市,主打乳饮冲调、纸品洗衣、酒水保健、电器百货等超市常见百货品,并推出了送货上门服务,在一些城市还推出了“半小时达”,如今在国内一些城市正在试点。
作为抖音旗下的自营业务,抖音超市无疑吸引了业内的注意,也是抖音入局本地生活的一个信号,而思美传媒此次模棱两可的回复,可以说是一次乌龙的“蹭热度”。
经历了此前的股价波动,11月29日浙江证监局就做出了警示立案。相关文件指出,“思美传媒在答复投资者提问时,未准确、完整披露公司参与‘抖音超市’业务的具体情况、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影响等。”《决定》进一步指出,“思美传媒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的规定。董事会秘书李子木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浙江证监局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思美传媒、李子木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于浙江证监局的处罚,思美传媒在当时的公告中表示称:“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切实加强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推动公司合规建设常态化,积极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谈及公司自身前后回复内容存在明显偏差的原因,11月29日,思美传媒在对深交所11月27日下发的《关注函》回复中表示,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上答复投资者提问主要由各业务部门提供相关材料,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写内容。公司就有关问题回复与其声明内容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思美传媒称,“对于第一个回复未能考虑到代运营可能涉及非广告传媒领域的内容,并未周全考虑到股市环境、公司实际状况及不同语境下对特定词汇的理解偏差,未能完整详细描述公司业务的实际状况,导致了投资者的误解,第二个回复对‘代运营’的业务的范围和含义进行了更加详细和精确的界定。”
而在这之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李子木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因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审慎,导致公司及其个人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暂停其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笑河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转型抖音短剧
思美传媒是一家综合性的文化传媒集团,为客户提供品牌管理、全媒体策划及代理、广告创意设计、娱乐内容营销、公关推广活动、户外媒体运营、数字营销等全方位整合营销传播服务,公司还布局了影视内容的制作与发行、数字阅读及版权运营服务、短视频、信息流和社交电商,打通了“IP 源头+内容制作+营销宣发”的营销与内容的全产业链。
公开资料显示,思美传媒成立于2000年,于2014年1月23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是当时中国第一家在主板市场上市的民营广告公司。
思美传媒的主要业务包括营销服务业务、影视内容业务、数字版权运营及服务。营销服务业务包括互联网、电视、户外、广播、报纸、杂志等全媒体策划及代理,综艺节目及影视剧宣发,品牌管理与广告创意等;影视内容业务包括电视剧的策划、制作和发行,电影制作发行以及影视内容的相关服务;数字版权运营及服务业务包括数字阅读服务及其版权运营,音频内容产品运营。
而曾经思美传媒占比最大的营销服务业务却在近些年逐年缩减,2022年年报数据中,营销服务的毛利率仅为5.62%,2020年营销服务的毛利率还为10.95%。相对的,新兴的影视内容的毛利率却由2020年的15.01%增长到了6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