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思科赛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及发行的函
苏州思科赛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苏州思科赛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及定向发行的申请报告》(思科
字〔2023〕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
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则,经审核,现同意你公
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定向发
行,具体如下: 一、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 二、你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 140.00万股新股。你公司应严 格按照报送我司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函自出具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你公司应在有效期 内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股票挂牌。 四、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股票正式挂牌前,你公司如发生重 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司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你公司挂牌同时定向发行完成后股东人数预计累计不超过 200人,按规定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你公司挂牌后纳入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管。请你公司在取得本函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辖区证 监局报备,按要求参加辖区证监局组织的“监管第一课”培训。
抄送:中国证监会,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证监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送:公司领导。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部,法律事务部,挂牌审查部,挂牌
公司管理一部,交易运行管理部,交易监管部,数据管理部,存档。
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 2023年 11月 29日印发 打字:马德明 校对:李冰阳 共印 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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